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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抑兼並”的宋代,為什麼要限製“兼並之家”?(5)

2022-08-26 17:41:10中國曆史研究院

其二,就整體而言,兼並之家的兼並不能與公卿大夫的兼並相比,但也有少數兼並之家通過各種手段逐漸逼近公卿大夫的地位。如王安石說“今富者兼並百姓,乃至過於王公”;蔡襄說:“今天下之俗,至有巨室富家,兼並貨財,作為奢靡,超逾法製,交通大吏,欺轢愚弱”;範純仁也有類似說法。對於兼並之家“超逾法製”“無製度”,張方平指出,自天子至於大夫、士的儀章規製和社會等級都有嚴格規定,各等級間尊卑不能隨意逾越,“使雖富不異服,無故不食珍”;因此農工商等庶人階層須依一定的物產過安分守己(即“不逾分”)的足衣食生活,“逾分”就是兼並;兼並導致部分富裕庶人越禮向士大夫甚至天子看齊,也就攪亂了社會秩序。對此,蔡襄說:“民有智能者,乘時趨利,為農則兼並,為商則高下,取天時人力之大者,遂以富強,奢靡冒法,出於王公之上,此古所謂亂俗之民,可誅者也。”由此不難看出,宋代士人對於兼並勢力的認知,主要針對農工商階層的分化而言,兼並之家不僅不屬於權貴階層,而且是“逾分”“超越法製”“逾冒王禁”的主要禍首。所以要維持社會穩定,特別是維護皇室、官僚貴族的地位,就必須抑製庶民間的兼並。“夫富人所以能占市井之利、侵農民之業者,以國家不為權財貨之輕重、明貴賤之製度爾”,宋朝士大夫將對兼並之家“逾分”的處置與漢代的賤商政策作齊觀。

要之,宋代兼並之家主要由鄉村三等以上主戶並坊郭有物業戶構成,是典型的大地主、大商人(且多兩種身份兼有),但他們仍屬於庶民階層,而非品官之家、形勢之家。當兼並之家通過進納、科舉、聯姻等形式進入“貴”的行列,其社會身份也隨之改變。

士人眼中的“兼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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