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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蒙自掏腰包給東吳養軍隊,圖什麼?

2022-08-26 17:40:34國家人文曆史

漢孝獻帝建安五年(200),“小霸王”孫策遇刺身亡,其弟孫權承襲父兄基業,成了江東政權的新任“話事人”年僅十九歲的孫權初登大位,自然想大展拳腳;於是沒過多久,這位少年主公就下達了一項命令:閱兵。

影視劇中,東吳軍隊閱兵。來源/電影《赤壁》截圖

影視劇中,東吳軍隊閱兵。來源/電影《赤壁》截圖

消息傳出後,不少將領都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準備在新主公麵前好好表現一番;然而,剛剛升任為別部司馬的呂蒙,此刻卻犯了難。思來想去,呂蒙隻好舍下麵皮,向三兩好友借了些錢,又賒賬為麾下親兵置辦了統一的絳色服裝與綁腿。功夫不負有心人。孫權閱兵時,見呂蒙的軍隊“陳列赫然,兵人練習”,非常高興(大悅),乃“增其兵”。

主公給麾下將領增兵,即表示對他的器重;而呂蒙日後也的確成了孫權的心腹愛將。但孫權對呂蒙的器重,也可能是一份“負擔”。對後者而言,他將有很大的經濟壓力:先前改良軍備的錢,尚未還清;新增兵員的軍費,又將是一筆巨大開銷……

自掏腰包:養兵與政治待遇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呂蒙也不例外。孫氏割據江東初期,其麾下將領有“養兵”的義務,即自掏腰包籌集軍費與軍糧。呂蒙初入官場,囊中羞澀,可為了讓孫權高看一眼,他不得不以賒賬的方式裝備麾下士兵。而這種情況,在東吳也並非個例。

據《三國誌·朱桓傳》記載:“(桓)愛養吏士,贍護六親,俸祿產業,皆與共分。”又據《三國誌·陳武傳》附《陳表傳》記載:“(表)家財盡於養士,死之日,妻子露立。太子(孫)登為起屋宅。”

東吳名將朱桓“輕財貴義”,善待士卒,以致“家無餘財”,身後事都沒錢辦;全靠孫權賜下的五千斛鹽,其喪事才得以順利進行。無獨有偶,陳表為了豢養士兵,也散盡家財;結果他去世後,妻、子竟無處安居;太子孫登見狀,親自命人給陳家遺孤蓋了房子。朱桓、陳表為了養兵,不惜“傾家蕩產”,這固然與他們自身性格中的“善養士卒”有關;但更多還關乎到他們的政治待遇與未來前途。

以呂蒙為例,他僅僅是為了討好孫權嗎?顯然不僅於此。實際上,一旦孫權發現“兵少而用薄者”的軍隊,就會將這些不符合要求的軍隊打亂重組。這樣一來,必然會有人失去領兵權,從而喪失征戰、立功的機會。呂蒙在鄧當去世後統管其舊部,這才升任為別部司馬,擁有了領兵權;所以在得知孫權即將閱兵後,呂蒙借錢、賒賬也要把軍隊給武裝起來,從而避免了被“裁撤”的命運。

影視劇中的呂蒙。來源/電視劇《三國演義》截圖

影視劇中的呂蒙。來源/電視劇《三國演義》截圖

由此可見,東吳草創之初,將領的政治待遇與養兵製度息息相關;一旦養兵不善,被主公裁減或奪走兵馬,其地位就會大大降低;反之亦然,呂蒙、甘寧等人都曾在未升職的情況下被孫權“增兵”,以示破格重用之意。

當然,東吳將領有養兵的義務與責任,也是出於領兵製的要求。從嚴格意義上說,養兵製正是對東吳領兵製的一個補充。那麼,領兵製又是什麼呢?

世襲領兵:區分官兵與私兵

領兵製,又稱世襲領兵製。顧名思義,孫氏所授之兵,即將帥所領之兵,它能夠像“家業”一樣傳給子弟。一般認為,世襲領兵成為常製大約在建安末黃武初年間,即孫權稱藩王、建立吳王國前後。但在建安年間,世襲領兵的現象就非常普遍了。

據《三國誌·淩統傳》記載:“(淩操)中流矢死……統年十五,左右多稱述者,權亦以操死國事,拜統別部司馬,行破賊都尉,使攝父兵。……(淩統)二子烈、封,年各數歲,權內養於宮,愛待與諸子同……及八九歲,令葛光教之讀書,十日一令乘馬,追錄統功,封烈亭侯,還其故兵。後烈有罪免,封複襲爵領兵。”

淩操為孫策舊將,在他戰死後,其子淩統雖年方十五,仍被拜為別部司馬,統其父舊兵;後淩統病故,其二子年幼,無法領兵;孫權便將淩統之兵交給駱統暫領;待淩統長子淩烈長大後,襲父親爵位,仍領其故兵;不久後,淩烈因罪被褫奪了爵號、官職,其弟淩封又繼續領兵為將。淩氏一門三代領兵,可見東吳的確存在“襲業為將”與“襲爵(侯)領兵”的現象。就士兵而言,從淩操到淩封,中間長達幾十年,其故兵不可能沒有變化,因而淩氏所領之兵,也極有可能具有“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的世兵特點。

影視劇中的淩統。來源/電視劇《三國演義》截圖

影視劇中的淩統。來源/電視劇《三國演義》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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