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傳統工藝傳承發展注入新動能(3)
2022-07-01 10:37:36光明日報
比如,一段時期以來,傳統工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保護傳承確立了從評審認定到扶持發展的工作框架,但在具體實踐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申報,輕保護”的問題,進入名錄即成為一種榮譽,但如何發揮更大效用則存在不足。此次《通知》以名錄項目為抓手,分類施策,既使相關保護工作向縱深延續,也使相關傳承發展工作有依據有抓手,抓住了非遺保護的痛點。
又如,對於傳統工藝品牌建設,知識產權保護是重點也是難點。如果對知識產權缺乏有效認定和保護,則無法全麵提升傳統工藝從業者在產業鏈中所處的位置。要使傳統工藝作為特色文化賦能產業發展,使手藝群體實現文化致富,必須破解這一難題。就此,《通知》提出“加強傳統工藝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綜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誌等多種手段,保護創新成果,培育知名品牌”,為應對相關問題提出了法理依據和保護路徑。
總之,《通知》對傳統工藝在當下社會的傳承發展作出了全麵、科學、富有現實針對性的部署,為相關難題的解決提供了建設性的解決思路,有利於人們以更宏觀的視野認識傳統工藝,續寫中華傳統工藝新的時代篇章。
(作者:潘魯生,係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