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出手!嚴禁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2)
2024-11-25 07:46:31北京日報
4。
嚴禁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
嚴禁利用用戶年齡、職業、消費水平等特征,對相同商品實施差異化定價行為。提升優惠促銷透明度,清晰說明優惠券的領取條件、發放數量和使用規則等內容。客觀如實說明優惠券領取失敗原因,嚴禁以“來晚了”“擦肩而過”等提示詞掩蓋真實原因。
5。增強算法向上向善服務保護網民合法權益。
持續優化完善麵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的算法推薦服務,便利未成年人、老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建立健全算法在賦能優質內容傳播、違法行為識別發現等方麵的社會治理應用。持續提升生成合成信息檢測識別能力,及時發現處理違法違規生成合成信息。
6。落實算法安全主體責任。
健全算法機製機理審核、數據安全的管理製度和技術措施。確保算法的訓練數據具有合法來源,及時檢測修複代碼安全漏洞和算法邏輯缺陷,定期對算法模型的可用性、可控性、可解釋性以及數據處理、模型訓練、部署運行等環節開展安全評估。
工作目標
1。算法導向正確。
健全完善正能量優質內容池,優化算法推薦服務機製,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算法應用向上向善;建立健全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庫,積極探索應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算法、技術,防範和抵製傳播不良信息。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幹預信息呈現,實施影響網絡輿論或者規避監督管理行為。
2。算法公平公正。
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平台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不得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