蹚出爭端和平解決的“南海模式”(2)
△南海漫評《危險的“承諾”》
域外國家在南海謀求權力資源的“遊戲”,總是需要聲索國作為“內應”。菲律賓及其他部分聲索國應該停止甚至撤回對美國提供前沿軍事基地、在敏感水域開展針對特定對象的聯合軍事行動等的支持。
實際上,南海問題由有關當事方談判解決,保持克製,避免采取任何使爭議複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這是《宣言》的精髓要義,也是馬來西亞、印尼及其他多數東盟國家的共同政策。
其次,把誠信和善意作為處理海上爭議的首要原則。
一旦缺乏誠信,爭端國之間即使達成一係列共識,也很難實際管控彼此分歧和海上衝突。2023年以來,菲律賓在仁愛礁問題上出爾反爾,並最終導致海上形勢持續升溫,就是典型的例子。退一步講,任何共識、規則、製度、規範都無法做到“滴水不漏”,這就使得善意的原則變得尤為重要。
隻有爭端國從善意的角度出發相向而行,共同致力於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為爭端和平解決蹚出“南海模式”,而不是基於單方麵訴求出發,刻意歪曲斷章取義,這些共識、規則、製度和規範才能發揮實際效用。
△2024年4月以來,菲律賓9701號海警船長期非法滯留我南沙群島仙賓礁澙湖內,並進行運補輪換等行動。
最後,以“準則”磋商為契機,建立圍繞南海的新規範、新目標、新規則、新秩序。
簽署《宣言》僅僅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構建符合本地區“水土”的規則秩序的第一步。作為《宣言》的延續和發展,“準則”磋商承載了構建南海地區規則秩序新的使命,也意味著海上形勢發展有望回歸到規則秩序的時代。
正因如此,美國及其他部分域外國家並不甘心其擴張各自利益的計劃就此被打斷,仍希望在“混亂”和“無序”中漁利,並試圖透過“代理人”對“準則”磋商施加影響。同樣,部分試圖“渾水摸魚”的聲索國,也不希望受到“準則”的規製。
但從長遠看,抓住“準則”磋商的契機,構建包含軍事、外交、合作等各個方麵的規則體係,建立一套根植但超越現有國際法體係、國際實踐的南海區域新規範和新秩序,才是從根本上穩定南海形勢的良方,也是南海區域可持續發展與繁榮的唯一出路。
(本文作者:陳相秒,中國南海研究院世界海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