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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式消費"充值容易退錢難"?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8)

2025-03-14 11:32:38央視新聞客戶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吳景麗:預付式消費,本來對於經營者和消費者而言是一個雙贏之舉,但是實踐當中因為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還時有發生,打擊了消費信心,消費者甚至是“談卡色變”,經常是把辦卡與這個套路、欺詐等不誠信的行為聯係在一起,此時我們出台這個司法解釋就是提振市場信心,既打擊不法經營,維護守法經營,也是給消費者權益以更好的保護,從而消除消費的痛點和堵點,使我們廣大的消費者更加增加信心,也更安心。

破解預付式消費“跑路”難題

立法、資金監管齊發力

為應對預付式消費中頻發的“卷款跑路”問題,全國已采取多項監管措施,從立法、資金監管、信用約束等多方麵構建治理體係。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台《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對惡意變更法定代表人、轉移資產以逃避債務的企業,可撤銷其登記或備案,並對相關責任人實施3年內禁入市場的限製。該法規直指“職業閉店”產業鏈,切斷企業通過虛假變更逃避責任的路徑。

深圳等地推廣數字人民幣預付資金監管平台,消費者預付款存入平台後,按消費進度分階段釋放給商家,有效降低跑路風險。截至2024年12月底,深圳市累計簽約數字人民幣經營機構3194家,監管資金達17.13億元,累計服務客戶109.2萬人次。預付式消費投訴量持續大幅下降。

北京、甘肅等地建立預付式消費監管服務平台,整合多部門職責,實現發卡備案、資金流向等全鏈條監管。北京市石景山區作為全國首個試點,搭建的預付式消費信用監管和服務平台,將預付式消費頻繁的教育、餐飲、美容美發等行業納入重點監管,對開展預付式消費的經營企業全部采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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