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華看點

操縱證券市場獲刑!證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公布(2)

2025-02-21 13:38:34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2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對劉某作出有罪判決。

江蘇閆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2022年1月,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閆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經查,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以閆某、朱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通過其實際控製的169個證券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采取連續買賣、對倒交易等手法,操縱某股票,非法獲利2.69億元。2022年7月,辦案單位開展集中收網行動,閆某、朱某某在內的27名犯罪嫌疑人悉數到案。

2024年8月,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內幕交易罪對閆某、朱某某等被告分別作出有罪判決,並處罰金。

浙江吳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2019年1月,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吳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經查,2016年至2019年,以吳某為首的犯罪團夥長期采取多種方式操縱多隻股票獲利,該團夥通過提前建倉買入股票,再利用境外搭建的多個盤後票網站發布股票代碼,吸引互聯網社交媒體引用、轉載、評論、推薦,拉高目標股票價格後賣出獲利,累計實施此類“搶帽子交易”數百次。此外,該團夥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采用連續買賣、對倒交易等方式操縱多隻股票。至案發,該團夥共非法獲利5.3億元。立案後,辦案單位先後將吳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2023年3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對吳某等15名被告分別作出有罪判決,並處罰金。

廣東聶某內幕交易案

2022年7月,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聶某涉嫌內幕交易案。經查,2020年5月,聶某利用其擔任某上市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得到美國某公司向該上市公司采購口罩的框架協議初步文本,獲悉了其中重要的內幕信息。隨後在該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聶某使用其實際控製的他人證券賬戶買入該公司股票,涉案金額195萬元,非法獲利35萬元。2023年1月,辦案單位將聶某抓獲歸案。

2024年6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內幕交易罪對聶某作出有罪判決。

上一頁2/2下一頁

相關閱讀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