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麵(2)
(五)做好高校學生異地就醫備案管理。指導高校學生做好寒暑假期間在戶籍地、實習期間在實習地的異地就醫備案,確保按規定可享受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三、加強高校學生多元醫療保障
(六)完善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政策。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高校學生,參保時按照困難身份認定地資助政策標準獲得全額或定額資助。做好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監測預警,及時精準識別高校學生中的醫療救助對象,全麵落實門診和住院救助政策,統籌強化醫療救助政策的托底功能。
(七)支持社會力量精準幫扶。做好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民政社會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的聯動共享,鼓勵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支持校友會、高校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發揮對接和幫扶作用,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學生。
(八)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支持各地商業保險機構為在當地就讀的高校學生提供保險保障,加強與基本醫保銜接。鼓勵各地商業保險機構定製化開發針對高校學生人群的醫療類、疾病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滿足高校學生多元化的醫療保障需求。鼓勵各地在學平險產品設計中,合理增加意外醫療、住院醫療、重疾保障等內容,豐富高校學生多層次健康保障供給。
四、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九)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服務工作。高校學生入學前在生源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或畢業後跨統籌地區就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均可按規定線上或線下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業務。
(十)做好高校學生的醫保待遇銜接工作。加強高校學生畢業當年的基本醫保參保動員工作,避免高校學生因對有關政策的不了解出現中斷繳費現象。有穩定就業的,應當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原則上當月繳費當月享受待遇,未就業的,應當動員繼續參加居民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