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醫院來了,有啥不一樣?聚焦三個問題
2024-11-30 07:54:19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家衛生健康委、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四部門29日印發《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推動醫療領域有序擴大開放,試點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引進國際高水平醫療資源,豐富國內醫療服務供給。
外商獨資醫院來了,有啥不一樣?重點聚焦這樣幾個問題:
設立外商獨資醫院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外商獨資醫院是否納入國家醫保體係?
外商獨資醫院的醫療質量、患者就醫的醫療數據和基因安全如何保障?
豐富國內醫療服務供給九省市率先試點
《方案》明確,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並購公立醫院)。在投資主體條件方麵,《方案》明確:申請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者應當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並符合3個條件,包括:
能夠提供國際先進的醫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務模式;
能夠提供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醫學技術和設備;
可以補充或改善當地在醫療服務能力、醫療技術和醫療設施方麵的不足,拓展多元化服務供給格局。
設立外商獨資醫院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允許外商獨資辦醫療機構”,這在我國還是首次。接下來是第一個問題,設立外資獨資醫院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方案》明確,外商獨資醫院要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和運行,在設立和運行上符合6個條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