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二人如此猖獗?起底"台獨"打手溫子渝、陳柏源(3)
2025-11-15 09:13:30CCTV4
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後公安機關可對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強製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證據達標後將依法逮捕,嫌疑人在逃則發布通緝令。
無論涉案人員身處何地,我國司法機關都會依法通過通緝、發布“紅通”等方式,請求國際刑警組織及相關國家配合,全力抓捕。
對於溫子渝、陳柏源被立案調查,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11月13日明確表示,公安機關發布通告懸賞征集其違法犯罪線索,是依法懲治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具體行動,是回應兩岸民眾懲“獨”呼聲的正義之舉,正當必要。“台獨”打手幫凶為非作歹、為虎作倀,兩岸民眾對此深惡痛絕。對這些宵小之輩,必須依法嚴懲、終身追責。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政治經濟室主任張華介紹,《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中針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治政策明確包含缺席審判、全球抓捕、引渡等可落地舉措。此前已有“台獨”分子被抓被判,如楊智淵、“富察”(筆名)、李延賀等。
任何分裂國家的圖謀和行為都沒有出路。今年以來,廣州、廈門、重慶、泉州公安機關對台灣“資通電軍”“心戰大隊”,以及沈伯洋、溫子渝、陳柏源等“台獨”組織、頑固分子、打手幫凶依法立案偵查,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頻頻“亮劍”,多套“組合拳”直擊“台獨”要害,用實際行動表明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對“台獨”分裂行徑不姑息、零容忍、必打擊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