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華看點

“駕照式記分”!監管到人!國家醫保局新規

2024-09-27 10:22:52央視新聞

今天(27日),國家醫保局召開《關於建立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製度的指導意見》新聞發布會,醫保監管對象將從機構向相關人員延伸

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製度是在醫保協議管理的框架下,從醫保支付這一關鍵環節入手,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實行“駕照式記分”,從而實現動態精細化管理。

“駕照式記分”!監管到人!國家醫保局新規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定點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在這家定點醫藥機構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相關人員就獲得醫保支付資格,同時也納入醫保監管範圍。主要包括兩大類:

第一類是醫院的相關人員,包括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醫療類、護理類、技術類的相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負責醫療費用和醫保結算審核的相關工作人員。

第二類是定點零售藥店的主要負責人,即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要負責人。

相關人員自然年度內記分達12分

將終止醫保支付資格

在醫保部門監管工作中,如果發現相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對其予以記分:

相對較輕的記1~3分,重一點的記4~6分,更嚴重的記7~9分,最嚴重的欺詐騙保等行為記10~12分。

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達到9分的,將暫停其醫保支付資格1~6個月,暫停期內提供服務發生的醫保費用不予結算(急救、搶救除外)。

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達到12分的,將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終止期內所提供服務發生的醫保費用將不予結算。其中,累計記滿12分的,終止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一次性記滿12分的,終止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

上一頁1/2下一頁

相關閱讀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