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公積金提取新規 12月15日起施行
2025-12-10 08:51:58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日,廣東深圳發布了新版《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新增購房首付款提取,支持“既提又貸”等一係列惠民舉措,新規將於12月15日起施行。

提取新規增設了多項住房消費類提取情形。例如,新增了購房首付款提取,職工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購買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籌集首付款。

廣東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部部長方霞: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家庭名下有兩套住房的可提取賬戶餘額的60%。提取額度還不能超過尚未支付或者是未足額支付的購房首付款。

另外,職工為籌集購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計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計算本套住房申請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商轉公貸款)的可貸額度,真正實現“既提又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