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7方麵政策穩就業(2)
2025-07-10 16:23:53新聞聯播
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不足1年的統籌地區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六)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擴大以工代賑政策覆蓋範圍和項目實施規模,指導地方在縣域範圍內謀劃實施一批城鄉融合發展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充分挖掘工程建設、服務保障、建後管護等各環節用工崗位,廣泛吸納相關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就業。
做好技能培訓提升就業能力
(七)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相關企業可通過組織職工在崗培訓等多種方式穩定職工隊伍,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條件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八)加大重點群體培訓力度。
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優先組織相關失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積極發布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培訓機構目錄,結合培訓意願、市場需求、技能基礎等,分類提供家政托育、新興技術、智能製造等不同領域職業技能培訓,並按規定給予差異化職業培訓補貼。
(九)鼓勵技工院校招收相關失業人員。
鼓勵各地將相關失業人員中有提升技能意願的青年、農民工納入技工院校招生範圍,適當放寬招生年齡限製,幫助提升職業技能。
指導技工院校開設先進製造業、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鼓勵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養班、企業冠名班培養。
優化就業服務促進匹配
(十)加強企業用工指導。為重點相關企業配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專員,“一企一策”提供用工指導、政策谘詢、勞動關係協調等服務,強化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