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般阻攔國安人員執法 嚴肅查處!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記者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到,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支持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近期,國家安全機關查處一起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的案件,相關責任人受到了處理。
拒不配合不知悔改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掌握,某涉案人員入住某酒店。因工作需要,兩名國安幹警前往該酒店,依法向酒店值班經理楊某某出示證件、說明來意。楊某某以對國安幹警身份存疑為由,百般阻攔。為打消楊某某顧慮,國安幹警反複向其普及法律知識,並耐心勸說。楊某某不但不配合,還私自將國家安全機關在酒店開展工作情況透露給他人。國安幹警對其擅自擴大知密範圍的行為作出警告,對其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關法律規定,並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楊某某仍無端拒絕、不知悔改,並涉嫌提供虛假信息,挑釁執法權威。
妨礙執法依法處罰
楊某某法律意識淡薄、態度惡劣,蔑視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涉嫌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國家安全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強製傳喚楊某某,約談酒店負責人陳某。楊某某到案後,在訊問過程中逐漸從最初的答非所問、避重就輕、拒不交代到最後態度誠懇、反躬自省,深刻認識到自己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是違法行為。陳某表示,酒店將進行嚴肅整改,處罰、處理相關當事人,對酒店員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楊某某給予行政處罰。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向國家安全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反間諜工作秘密。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如遇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請廣大公民和組織積極予以協助配合。同時,相關知密人員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嚴格保守秘密,共同彙聚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總台央視記者李本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