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要承擔什麼責任?(2)
2024-12-22 10:30:03央視新聞客戶端
第二種是無過失性辭退,比如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經過培訓或者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麵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種是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劇情回顧
周偉:老宋是咱們一起打江山的元老,你要不要再考慮考慮?
胡成:我給他的補償金還不夠嗎?
法官釋法
顯然,劇中的老宋雖然患病,但醫療後已經恢複了正常工作,是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被胡成汙蔑身為高管,卻怠於安逸、中飽私囊。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當支付經濟賠償。北京三中院法官助理林鑫指出,經濟補償和經濟賠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林鑫:經濟補償是勞動關係終止時,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保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基本生活,因此除了因勞動者過錯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等少數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均應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賠償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是對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一種懲罰性賠償,因此標準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劇中,胡成簽下了一個大項目,非常開心,為不影響公司上市,決定與老宋和解。張禕慧說,生活中,勞動爭議通過和解方式解決,對用人單位的長期發展、員工關係的維護等方麵都具有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