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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住房限製性措施後 居民購房有何變化?

2024-10-16 09:12:15央視新聞客戶端

日前,天津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幹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取消住房限購政策後,居民購房有什麼變化?

答:本次限購取消後,天津本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均可在全市範圍內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無需提供納稅或社保證明等購房資格證明材料。

二、取消住房轉讓限製政策主要涉及哪些群體?

答:2020年,天津曾出台有關政策,允許企業引進的外地戶籍職工享受市民待遇購房,同時要求所購住房取得產權證3年後,方可上市轉讓。此次政策調整後,所購住房限製轉讓措施取消,轉讓住房不再受持有時間限製。

三、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近年來,天津優化了住宅設計規範和標準,越來越多的高品質住房上市,這些項目雖然價格略高於其他項目,但仍受到市場高度認可。為更好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屬性,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打造更多好房子,因此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

四、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具體是什麼內容?

答:天津原有的普通住房標準是住宅小區容積率1.0以上,且單套住房建築麵積144平方米及以下。該標準取消後,在商品房開發建設、交易等各個環節均不再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將有利於降低開發成本,減輕居民家庭購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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