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服兵役,受7項處罰!
2023-11-03 15:06:38央視軍事
浙江省嵊州市
一名“00後”男子
因拒服兵役
受到7項處罰
10月31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發布《關於何某楷拒服兵役行為的處理公告》。
當事人何某楷,男,漢族,2003年9月26日出生,住嵊州市貴門鄉上屠村XXXX,身份證號為33068320030926XXXX,中職畢業。
通報顯示,何某楷2022年9月入伍,入伍後因思想原因拒服兵役,反複做工作無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七條和第五十八條規定、《浙江省征兵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製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征兵工作的指導意見》(浙動[2018]238號)等的規定。
對何某楷拒服兵役的行為作出如下處罰:
1.罰款人民幣50000元整(伍萬元整)。
2.兩年內不得錄用其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境、升學手續,不予準許其報考高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3.取消其義務兵優待。
4.對其進行不少於10天的《國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教育。
5.將其拒服兵役行為及處罰情況通過市內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進行通報,作為拒服兵役反麵典型予以曝光。
6.在其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並在其戶籍信息係統“兵役狀況”欄注明“拒服兵役”。
7.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各金融機構自處罰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支持。
網友:軍營神聖,入伍不是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