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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公布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5-10-09 11:12:44央視新聞客戶端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規範合理使用關係著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前期,國家醫保局發布首期7起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為進一步彰顯對欺詐騙保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強化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引導全社會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現發布第二期11起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

01

江蘇省泰州市參保人景某等

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

2023年3月,江蘇省泰州市醫保部門在對定點醫療機構申報的醫藥費用審核時發現,泰州市參保人景某存在頻繁跨院掛號並超量開具他克莫司等高價藥品的異常行為,隨即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聯合查辦。經查,景某利用享受特殊疾病醫保待遇便利,通過虛構用藥需求、重複掛號就診等方式,在多家醫院超量購取醫保藥品,隨後以低價轉賣給收藥中間人劉某。劉某明知藥品係騙保所得,仍長期收購並通過唐某某等人搭建跨省銷售渠道,形成“騙藥—收購—跨省倒賣”的完整犯罪鏈條。該案共造成醫保基金損失28萬餘元,其中景某非法獲利4萬元,劉某、唐某某共同獲利3.5萬元。

2025年7月,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景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劉某、唐某某均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同時責令景某退賠醫保基金28萬元,所有違法所得均予以沒收。

02

貴州省遵義市趙某等3人

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

2023年,貴州省醫保部門通過慢特病藥品數據分析監測到疑點線索,尿毒症患者盧某存在超量開具醫保藥品的異常行為。當地醫保部門隨即聯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調查。經查,趙某為該案核心組織者,通過抖音、微信群發布收藥信息,授意各地病友超量開藥並傳授避查技巧,從病友及藥販處回收藥品後,再次加價倒賣,全程通過物流寄遞藥品、微信收付結算款項,形成非法交易鏈條。2023年以來,趙某授意盧某、商某等參與醫保藥品倒賣,涉及醫保基金282392.52元,非法獲利20000元。盧某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在4家醫療機構輪番就診並超量開具“他克莫司膠囊”19187.5mg,涉及醫保基金169746.04元,非法獲利86922元;商某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轉賣“泊沙康唑口服液”31瓶、“蘆可替尼片”1盒,涉及醫保基金68854.16元,非法獲利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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