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留學、駐外、涉密人員成間諜圍獵目標(3)
2025-07-28 07:47:08央視新聞客戶端
迷途知返。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有關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台(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台央視記者宋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