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銳評丨"關稅政客"的計算器怎麼算出來的"對等"
2025-04-12 10:47:11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際銳評丨“關稅政客”的計算器怎麼算出來的“對等”?
從12日起,中方對所有自美進口商品加征125%關稅,以反製美方變本加厲對華征收所謂“對等關稅”。與此同時,在世貿組織貨物貿易理事會年度首次會議上,中方明確指出,符合世貿規則的“對等”是指貿易方相互給予優惠和便利,並最終實現權利和義務總體平衡。而美方所謂“對等”實則是狹隘、單邊和利己,是一種經濟脅迫行為。這一發言正本清源,揭穿了美方所謂“對等關稅”純屬拙劣而瘋狂的強盜邏輯。
在英文中,“對等”一詞也可以翻譯為“互惠”。世貿組織從未要求各方關稅完全一致,這不可能,也不公正。恰恰相反,世貿組織協定明確規定,發達國家不期望從對發展中國家削減關稅的承諾中獲得互惠,不得要求後者作出與其發展、財政和貿易需求不一致的減讓。也就是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非完全互惠”,是多邊貿易體製下談判的重要原則。然而,美國政府偷換概念,以維護“對等”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給全球貿易發展蒙上了陰影。
美方聲稱,根據世貿組織統計數據,美國的最惠國平均關稅稅率為世界最低水平,隻有3.3%,而中國、印度、巴西、越南等主要貿易夥伴的最惠國稅率都比美國要高。據此認為這就是“不對等”,要用“對等關稅”加以矯正。聽起來振振有辭,實際混淆視聽。
世貿組織並沒有要求各成員最惠國實施稅率完全一致。世貿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是組織多邊貿易談判,各成員現行的關稅稅率是多邊談判的結果,有差異很正常。作為世貿組織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時代的收官之作——烏拉圭回合談判取得的重要進展之一,就是達成《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簡稱GATT1994),各成員談判形成各自的關稅減讓表,為全球貿易提供了穩定性和可預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