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二審被判無罪
2025-03-26 15:12:10央視新聞客戶端
當地時間3月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定李在明無罪。
首爾高等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李在明做出的“在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時期不認識前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處長金文基”等相關發言以及有關“城南市柏峴洞土地用途變更是在國土交通部的脅迫下進行的”發言都不屬於虛假事實,因此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李在明:“無罪”是理所當然的判決
李在明在首爾高等法院宣判後對“以真相和正義為基礎做出正確判決”的法官們表示感謝,他還表示,“為了做出這些理所當然的判決,消耗了很多國家力量,真是荒唐”。李在明還說,“希望檢方現在能夠回顧自己的行為,不要再浪費國家力量了”。
檢方可繼續上訴
二審宣判之後,如果檢方繼續上訴至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且大法院終審確定李在明刑期,李在明將麵臨被剝奪選舉權、進而無法參選下屆總統的命運。
李在明案和尹錫悅案結果相互交織
目前韓國總統尹錫悅彈劾案正在憲法法院進行審理,如果尹錫悅被罷免,韓國將在60天內舉行提前大選,選出新任總統。而如果韓國大法院在提前大選前沒有就李在明案作出最終判決,李在明參選總統之路將亮起綠燈。因此李在明身負案件的審理進展和目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的結果宣判相互交織,將共同影響未來韓國政治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