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讀知識點!這些泄密風險已被寫入最新保密條例
記者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到,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保密工作麵臨著新形勢新任務,為適應形勢需要,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進一步健全了保密管理體製機製,完善了保密管理製度。其後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保密法有關製度規定,明確保密法具體實施舉措。重溫新修訂《條例》的必讀知識點,為做好新時代保密工作明確方向。
——更加強化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黨對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是保密工作的本質特征,是保密工作長期實踐和曆史經驗的總結。此次《條例》修訂增加了黨管保密專門條款,進一步強調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保密體製機製,明確了中央保密工作領導機構、地方各級保密工作領導機構的具體職責,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戰略及重大政策措施,更好發揮黨管保密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提供了製度保障。
——更加突出科學精準定密。《條例》進一步完善了保密事項範圍製定、修訂製度,明確保密事項範圍應當規定的主要內容;明確有定密權限的機關、單位應當製定國家秘密事項一覽表,並及時修訂,從源頭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準性、科學性。如《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應當明確規定國家秘密具體事項的名稱、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和產生層級。
——更加細化保密主體責任。《條例》細化了保密工作責任製,進一步強調機關、單位保密工作主體責任,明確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推動保密科技創新、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方麵的具體工作職責。如《條例》第六條規定,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製,承擔本機關、本單位保密工作主體責任。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機關、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保密工作的負責人和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對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工作人員對本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機關、單位應當加強保密工作力量建設,中央國家機關應當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保密幹部,其他機關、單位應當根據保密工作需要設立保密工作機構或者指定人員專門負責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