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觀眾、坑主播、害電商,人民網三評“MCN亂象”(2)
2024-10-10 16:10:23人民網
80%相似的話術、成百上千的賬號播出,其影響更大、危害更甚。“網紅機構文案騙局”傷害網友感情,大肆占用傳播資源,消耗網絡正氣,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網絡非法外之地。“點讀機女孩”所屬網紅經紀公司致歉、“貓一杯”被封殺、陸續有違規短視頻被下架,這些嚴肅的治理均對業界敲響警鍾:內容安全,是不能漠視的“紅線”,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針對類似亂象,各大平台尤其要當好網絡信息安全“守門人”,讓審核把關走在假文案前麵,壓實網紅經紀公司對旗下賬號責任,將它們擁有的流量分配、合同解釋權等納入規範化管理。
人民網三評“MCN亂象”之二:
“孵化”變質坑主播
邱風
“未播夠時長,被索賠100萬元”“工作兩個多月,每月收入還不到3000元,卻賠了20萬元違約金”。據報道,一些網紅經紀公司(MCN)提供的合同中,有關直播時長和違約金的條款可能暗藏陷阱。
稍加梳理便知,這些公司與主播產生的糾紛不勝枚舉,鬧上公堂的不在少數。本是共生共贏的關係,為何劍拔弩張,變成了對立關係,乃至成了死對頭?
通過媒體“起底”和還原事件真相,可發現一些機構的表現令人不敢恭維,與中小主播簽約時大做手腳,挖坑讓主播跳,看似拋來的是香噴噴的餡餅,實際上是深不可測的陷阱。
比如,所謂的“跳跳舞,錢就來了,不用問爸媽要生活費”,卻被“演繹”為“未滿足合同約定”而背上官司;所謂的“短期速成,小白變網紅”,實際上是網紅孵化騙局;所謂的全方位包裝,卻變成了“不管不問,還要五五分成”……
對於網紅經紀公司來說,如果以挖坑為手段,以坑騙為目的,即便一時騙得盆滿缽滿,也難以長久,不僅會受到道德批判,還會受到法律製裁。朗朗乾坤,法治社會,是不可能允許這類黑心機構長久騙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