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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取消限購 將首套住房首付調整為不低於15%

2024-05-23 05:20:28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從湖北省住建廳獲悉,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廳聯合湖北省財政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從取消購房限製、降低購房門檻、加大金融支持、推進住房“以舊換新”等方麵釋放利好。主要內容如下:

取消購房限製。取消住房限購政策,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降低購房門檻。降低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將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於20%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於30%調整為不低於25%。

推進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為賣舊買新“搭橋”,收購二手住房可對外出售或用作租賃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鼓勵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動,實現舊房“先賣”、新房“優買”。

加大金融支持。取消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繼續引導貸款利率下調。記者了解到,目前,湖北多地已經調降房貸利率。例如:武漢首套房貸款利率降低30個BP,從3.55%降至3.25%;二套房降低80個BP,從4.15%降至3.35%,降幅曆史最高。

加大公積金支持。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775%和3.325%。適當提高新市民、青年人、教師、醫務人員、多孩家庭、高層次人才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原則上增幅不低於20%。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係數和賬戶餘額掛鉤。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繳存職工購房時可同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加大財稅支持。對住房“以舊換新”的,各地財政對個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對個人購買新房給予補助;對出售自有住房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對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的,各地財政可給予補助。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各地采取專項補助等政策措施,已出台補助政策到期的可適當延期。

(總台記者 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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