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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高且不合理,二手房中介費過高遭詬病(4)

2023-05-26 08:56:03法治日報

楊勤法認為,由此帶來的一個問題是,房產中介服務的這種交易習慣,以房屋價格為基準進行固定費率計費且固定費率的彈性較小,如此統一的計算方式會導致高價房產的中介費畸高,與房產中介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成本和服務質量很可能不相匹配,欠缺合理性。

包華也發現,由於有些房地產交易價格高昂,按固定比例收取服務費的做法,容易出現超高服務費,與中介服務工作的價值相背離。

據楊勤法研究,在中介機構收取的費用方麵,除了中介費較高以外,還存在一些亂收費現象。這主要是因為房屋交易過程很長,透明度不足,個別中介機構以“跑腿費”“擔保費”“融資費”等為名向購房者多收取費用。

受訪專家認為,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為了解決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存在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捆綁收費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意見》,以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加強房產中介監管

合理確定服務收費

市場在規範中有序發展,存量時代下,過往的“自由”亟須得到合理約束。

《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楊勤法認為,此次《意見》的出台,是政府對近年來房地產經紀市場發展狀況的積極回應,除了重申此前相關規定中的一些原則外,也針對當下房地產經紀市場乃至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狀態和趨勢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見》的出台,有利於加強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管理,有利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經紀市場,從而為其今後持續發展奠定法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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