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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高且不合理,二手房中介費過高遭詬病(3)

2023-05-26 08:56:03法治日報

記者調查還發現,中介機構的中介費收取比例並不統一。有的中介公司針對房屋所在的不同地域、樓盤類型等情況,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費。中介費的收取對象也不固定。有的由買方負擔,有的由買賣雙方負擔。

固定費率交易習慣

致中介費水漲船高

早在去年,市場就有傳言,將取消房產中介,核心也是對“中介費”的詬病。

不過,以自己的看房經曆為例,秦放說,要買房,基本繞不開中介費,因為不通過中介機構,很難接觸到合適的房源。

在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包華看來,房地產交易涉及金額巨大且直接影響買賣雙方生活,交易本身也極具專業性,需要專業人士協助雙方達成交易並順利履約。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房地產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長楊勤法認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由於買賣雙方存在信息差,所以對中介服務有較大需求。因此,作為溝通二手房交易雙方的“橋梁”,房產中介機構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據楊勤法介紹,在二手房交易中介費方麵,我國此前曾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製度,如北京、上海等地均有對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

201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發布《關於放開房地產谘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指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及相關信息等谘詢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另外,下放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

楊勤法說,這意味著,隨著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經紀市場的發展,我國房地產經紀業務逐漸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自行製定並按規定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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