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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流量密碼” 博主靠“辱罵”引流被判刑(4)

2024-06-21 20:40:33央視新聞

當地檢察機關了解到案件相關情況後,分析認為:季某的行為不僅公然損害了7名被害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而且這些辱罵視頻在網絡上得以傳播,影響惡劣,應當按侮辱罪予以追訴。

自以為“流量密碼” 博主靠“辱罵”引流被判刑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張彬:根據刑法規定,侮辱罪是屬於告訴才處理,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我們檢察機關綜合考量,考慮到本案涉及多名被害人,由檢察機關來提起公訴,更能確保維護被害人的權益。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自以為“流量密碼” 博主靠“辱罵”引流被判刑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潘德峰:本案中被告人季某為了賺取流量,用本地的方言在互聯網平台侮辱他人,不僅嚴重擾亂了網絡秩序,破壞了網絡生態,助長了網絡戾氣,也嚴重侵害當事人人格尊嚴,貶損他人名譽。被告人想通過辱罵他人等網絡暴力手段,達到粉絲流量變現的目的,結果隻能是既傷人又傷己,最終網絡暴力施暴者既無法獲取經濟利益,還可能陷入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多重風險,是典型的雙輸多輸的局麵。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季某為了提升網絡流量及關注度,在網絡上四處挑釁,對多人進行肆意謾罵、惡意詆毀,情節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構成侮辱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當庭宣判。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院長杜開林:被告人季某犯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禁止被告人季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網絡直播有關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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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底線博來的流量看似是獲利的捷徑,實則是布滿陷阱的深淵。庭審結束後,辦案機關聯合當地網信辦等部門,專門組織了一次交流會,以案釋法,對本地部分自媒體從業人員代表進行網絡法治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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