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電信大樓火災事故原因公布:20餘人被追責問責(3)
2023-10-13 16:04:49央視新聞客戶端
4.張雷,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工作人員,給予記過處分。
5.郭利民,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管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
6.卿紀偉,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動力班班長,給予警告處分。
7.劉建良,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資深總裁,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予以通報。
8.陳治國,已退休,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副總經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9.吳立新,已退休,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荷花園電信樞紐樓建設項目辦公室主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湖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中信服務分公司(1人)
1.陳梅,湖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中信服務分公司業務外包人員,荷花園電信樞紐樓物業服務處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湖南省通信管理局(1人)
1.陶波,時任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發展處處長,兼任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主任,予以誡勉。
五、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2人)
1.王有才,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給予警告處分。
2.周建雄,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主任助理,予以誡勉。
六、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人)
1.劉劍,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節能與科學技術處處長,予以通報。
七、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1人)
1.譚雅琳,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化與信息產業處處長,予以通報。
八、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1人)
1.張超,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予以通報。
九、芙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人)
1.劉柱,長沙市芙蓉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予以通報。
2.胡越榮,長沙市芙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科科長,予以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