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電信大樓火災事故原因公布:20餘人被追責問責(2)
2023-10-13 16:04:49央視新聞客戶端
事故直接原因
(一)火災發生原因
經調查,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滅的煙頭引燃電信樞紐樓北側第7層室外平台的瓦楞紙、朽木、碎木、竹夾板等可燃物,進而引燃建築外牆裝飾鋁塑板造成火災。
(二)火災蔓延擴大的原因
1.外牆施工輔料易燃可燃。電信樞紐樓第7層至39層外牆裝飾材料為鋁塑板,其屬於難燃材料,黑色夾心屬於易燃材料,此外還使用了黑色膠條、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輔助施工。
2.外牆鋁塑複合板幕牆豎向未進行防火隔斷。外牆施工時豎向未做防火隔斷,外牆空腔結構上下貫通形成煙囪效應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3.受建築結構及當天風向影響。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達起火點上方第11層避難層高度後,隨風向轉變,逐漸蔓延至主樓西側外牆,並順勢向上蔓延,經過敞開式陽台門窗火勢蔓延進入辦公房間。
事故追責問責人員情況
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國務院安委辦批複,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25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並對事故中6名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2人)
1.周小玩,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長沙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予以誡勉,並給予行政處罰。
2.馬衛中,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網絡與信息安全部主任,予以誡勉。
二、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9人)
1.王金華,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給予警告處分,並給予行政處罰。
2.劉紅海,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主任,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崗位。
3.譚沙,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副主任、荷花園安保中心負責人,安保後勤部總支部第二支部書記,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並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