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全球進口關稅被判缺乏法律依據
2026-05-09 08:23:34環球時報
當地時間5月7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作出裁決,認定美國政府今年2月對全球征收10%進口關稅的法律依據不成立。《紐約時報》評價稱,此次裁決是對白宮試圖在沒有國會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對外國商品征收關稅、發動貿易戰的又一次法律衝擊。
今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判定,美國政府去年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征收的“對等關稅”違法。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僅數小時,美國總統特朗普便簽署行政令,對所有國家征收10%的全球關稅。但這次他動用不同的法律授權,援引了《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該條款允許美國總統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為應對巨額且持續的貿易逆差,征收最高15%的關稅,最長期限為150天。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集裝箱船停靠在洛杉磯港的APM碼頭。(視覺中國)
今年3月5日和9日,由俄勒岡州牽頭的24個州政府和兩家美國進口商提起訴訟,對新關稅發起挑戰。5月7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美國政府實施全麵關稅的新舉措,不符合《1974年貿易法》中允許征收進口附加稅的法定標準。因此白宮的公告“無效,對原告征收的關稅未獲法律授權”。
彭博社8日報道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目前隻是立即禁止美國政府對提起訴訟的兩家進口商及華盛頓州執行該關稅政策,並明確表示其並非“通用禁令”。由於原告中美國其他20多個州政府沒有提交有力證據證明全球進口關稅對其帶來傷害,法院認定這些州沒有訴訟資格,相關訴訟請求不予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