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書籍被當廢品出售 軍迷舊書攤淘到“機密”(2)
2025-06-13 09:00:17央視新聞客戶端
明其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保存、維修和銷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應當符合保密規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配發或者裝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買賣、轉送;機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和標準銷毀國家秘密載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銷毀。
行其道
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應遵循嚴格管理、嚴密防範、確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則;應當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國家秘密載體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監督檢查。在涉密載體處置工作中,要認真執行涉密載體管理規定,嚴守國家秘密,織密安全防線。
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相關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台(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台央視記者宋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