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境退稅政策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七問七答
2025-04-27 13:51:30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修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管理辦法具體做了哪些修改?退稅商店備案條件有什麼調整?來看解讀↓
一、《公告》修改的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費,商務部、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中國民航局6部門聯合發布了《商務部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優化離境退稅政策擴大入境消費的通知》(商消費發〔2025〕84號,以下稱《通知》),明確了優化離境退稅政策和服務的若幹舉措。為做好政策配套落實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對《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2015年第41號公告發布,以下稱《辦法》)進行了相應調整,形成了本《公告》。
二、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哪幾個方麵?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四方麵:一是放寬退稅商店的備案條件;二是下放退稅商店備案層級;三是降低退稅物品金額;四是上調現金退稅限額。此外,結合全麵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廣等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對相應表述進行了調整。
三、退稅商店備案條件有什麼調整?
符合《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商店,有意願即可備案成為退稅商店。此次修改,放寬了其中關於納稅信用級別的條件,在現行納稅信用級別A級和B級基礎上,增加M級,允許新開商店在符合其他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成為退稅商店。
四、退稅商店備案層級有什麼調整?
主要調整是下放了退稅商店備案層級,由原來向省級稅務局備案,調整為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符合條件的商店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即可成為退稅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