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惠台17條!支持台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2)
2025-02-27 13:55:07新聞聯播
支持對台農林漁業發展
支持台灣農民創業園發展。按既有台灣農民創業園政策,對2024年新設的8個台灣農民創業園給予每年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對園內台資農業企業實施貸款貼息補助,2025年單列500畝新增建設用地基礎指標,用於支持台灣農民創業園及所在縣域發展。
加強台企涉林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所在縣(市、區)定額不足的,可申請使用省級調劑定額予以補充。單個項目用林超過50公頃的直接由省林業局保障林地定額。
支持台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對在寧德市從事海上養殖、台資占比在30%以上(含30%)並實繳到資的台企由屬地縣級財政每年補助50%應繳海域使用租金,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購買水產養殖台風指數保險的,由市、縣兩級財政每年各補助20%保費,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支持在閩台企發展綠色食品。在閩台企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許可的,免收標誌使用費。
為在龍岩發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龍岩市預留5%機動指標優先支持台企從事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在用地指標上給予傾斜,對茶園、櫻花為主體列入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用地,單個項目建設用地總麵積不超過30畝的,可在村莊規劃中布局實施。
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台胞台企在泉州市建設設施花卉麵積超過林地報批麵積50%以上的,給予每畝3萬元的“三通一平”補助,台企新獲評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或省級林業產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