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惠台17條!支持台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
2025-02-27 13:55:07新聞聯播
總台記者從福建省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關切台胞台企訴求,福建省日前研究製定了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個方麵17條:
促進閩台服務業合作
試點允許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在福建省廣播電視局行政服務中心開設受理專窗,直接受理符合條件的台企申請。申請材料由原有的7類縮減至申請表、從業人員個人材料等2類,可通過現場、郵寄或網絡等方式提交,審批時限由原有的15個工作日縮減至10個工作日。
鼓勵台灣工業設計機構在閩開展業務。對在閩開展工業設計業務的台資工業設計機構,獲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500萬元獎勵。
支持馬祖企業來福州從事商貿服務業。對設立在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先行先試區內的從事商貿服務業的馬祖企業,同等享受福州市級商貿發展政策,並在此基礎上疊加10%運營扶持獎勵。對落地園區租用廠房或經營性用房的馬祖企業,給予5年租金補貼,對租用經營性用房的馬祖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平方米400元裝修獎補。
支持台胞台企參與莆田生技醫療產業合作。台胞到莆田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就業,租住秀嶼區、湄洲灣北岸開發區國有房產的,予以房租減半。入駐園區的台資生物醫藥研發機構、生產企業,在取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藥品(醫療器械)注冊證》並進入生產前,由園區免費提供研發和試生產場地。
支持台胞台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台胞持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可按現行交易價格七折購買三明林業碳票,並可用於碳中和使用、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