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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員工用國家秘密送人情被罰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2)

2025-01-04 09:04:28央視新聞客戶端

配合開展工作,嚴守國家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反間諜工作秘密。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加強教育管理,共築安全防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承擔本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反間諜安全防範措施,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範、製止間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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