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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麵臨哪些風險?(2)

2024-04-11 14:47:05央視新聞

經曆了一周多的擔心焦慮,這家公司被成功注銷,李璐星總算擺脫了“李老板”的身份。

李璐星:我當時給當地相關部門打電話以後,他們幫我去查,發現注冊地址是虛擬的,它是一家空殼公司。後續我也有報警,他們反饋這種可能就是通過辦理一個空殼公司來避稅、拿去開票的情況。

萬幸的是,李璐星發現“被開公司”和注銷公司都很及時,除了付給了“跑腿代辦”近千元費用,她沒有遭受更多的經濟損失。但更多受害者並沒有這麼“幸運”——一些公司可能已經開出了高額發票,受害者需要補齊未繳的稅款才能走正常流程辦理公司注銷;還有一些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背負欠款或深陷官司。而這些“被”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受害者,很可能麵臨求職報考受阻、征信出現問題等等窘境。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麵臨哪些風險?

學校發放的《關於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象的安全警示》中的案例詳情(圖源網絡)

日前,有四川高校向學生發放《關於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象的安全警示》,要求同學們以近期發生的多起大學生被冒名注冊導致“被法人”的案件為例,強化安全理念、增強防範意識。成都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登記注冊與消保維權支隊支隊長胡永向中國之聲證實,目前在四川辦理營業執照手續確實無需本人到場,全程均可在移動端操作完成。胡永表示,近年來因“兼職”而“被開公司”的案件頻發並在數量上呈上升態勢,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外,一些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相對薄弱的群體也是不法分子邀請“兼職”的首選。那麼,這類案件是否符合冒名登記的條件?胡永解釋:

胡永: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大部分大學生收了一點酬勞,通過了實名認證,可能還把身份證提供給對方使用了。從法律層麵來講,我們認為這種情況是他本人真實意願的表達,相當於受了別人委托用他的身份證去辦理手續,並且他自己也認可了,這已經符合法定的登記條件,所以我們會認定登記是合法的,因此這種情況還不太符合“冒名登記”。另外一種情況是身份證遺失,別人用他的身份證注冊公司,同時不法分子用一些科技手段實現了人臉識別,這種就完全是被“冒名登記”的。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花一點小錢請大學生來做這件事,畢竟通過其他途徑來通過人臉識別比較困難,所以才會請大學生過這一關。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冒名登記,可以申請撤銷,但這要經過調查;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知情並協助對方辦理,一般來說應當采用注銷來解決,就是主動把公司解散。

胡永進一步介紹,是撤銷登記還是注銷公司,這兩種解決途徑還要依據相關部門的具體調查情況決定。而針對一些受害者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反映的“維權難”特別是“撤銷難”,胡永表示,相關部門也正在麵臨挑戰。

胡永:如果完全站在大學生被騙的角度,撤銷登記似乎也沒什麼問題,但這個口子我們把得比較嚴,因為一旦這個口子被放開,很多注冊了公司用於其他用途,後來不想要了或者逃避責任,這個理由就會變成從事不法公司的“後門”。公司注冊以後,在法律意義上叫“法人”,它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對外投資、對外簽合同、對外承擔債務等等,撤銷以後有可能涉及影響第三人利益。另外,既然我們認定你符合登記流程、進行了認證,又以這樣的理由輕易撤銷了,這會造成登記秩序的破壞。

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將麵臨哪些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此表示,隨著各地進一步放寬相關登記手續的要求,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的現象頻現,相關部門如何加強對涉及個人信息采集、處理環節的技術平台的監管已成為新的命題。

劉俊海:在推進登記注冊電子化的同時,個人隱私在數字化時代也更脆弱、更容易受到侵害。如何紮緊籬笆、防範漏洞,是登記機關推進現代化轉型的一個重要方麵。相關信息的核對也需要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比如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形成執法信息的無縫對接、有機銜接,對於登記當中有疑問的地方,可以合理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基礎資料來證實。比如登記者是十八九歲的在校大學生,他要注冊一個幾千萬,甚至幾億元的公司,這是非同小可的大事,他的登記行為本身是否具有真實性,應當征詢本人的意見。進一步提升登記行為的便捷度和公信力,應當打造一個讓廣大投資者的個人隱私信息能夠受到充分保護、真實意願得到尊重的營商環境。

劉俊海進一步提醒,身份信息被他人用於注冊公司,成為其他公司法人或股東麵臨的法律風險極大,可能麵臨巨額的債務責任,個人信用、投資經營也可能受到影響;還應格外在意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不輕易暴露人臉識別信息、身份證信息、手機信息、銀行卡信息和住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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